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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院字〔2017〕第3号:机械工程学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修订

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28日 14:54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率:

中北大学

机械工程学院

机院字〔2017〕第3

 


经机械工程学院学科评议组2017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,晋升高级职称评审,修改和增补以下条款:

1、“晋升高级职称,“高水平论文、国家级课题、高水平获奖及有效参评附加计分办法”第4条、第5条加分从2017年12月起调整为“加0.2分”。 

2、晋升教授或副教授,如主持有国家级课题(科研院认定),不参加评审排序,评审直接排名第一,如有相同条件参评人员,比较附加分进行排序;

3、晋升教授职称,如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2名,或二等奖第1名,不参加评审排序,评审直接排名第一, 如有相同条件参评人员,比较附加分进行排序;

晋升副教授职称,如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3名,二等奖前2名,不参加评审排序,评审排名第一, 如有相同条件参评人员,比较附加分进行排序;

4、如有论文发表在《science》、《nature》或其子刊,评审直接排名第一,如有相同条件参评人员,比较附加分进行排序

5、如多名参评人员同时满足以上多个条款,比较附加分进行排序。

 

机械工程学院

2017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