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北大学
机械工程学院文件
院党字〔2017〕第6号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干部以身作则,充分发挥党员、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其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履职,规范用权,廉洁从政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方案》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“做合格党员”监督管理制度立足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,坚持以知促行,做“四讲四有”的合格党员,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,始终在政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;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中,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;始终保持干事创业、开拓进取的精气神,在“十三五”规划开局起步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、建功立业。
二、监督的对象
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
三、监督的主要内容
1、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能否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的决议,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维护党中央的权威。
2、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,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,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,能否在立身、立德、立业方面做师生的模范和表率。
3、能否尽职尽责,努力工作,密切联系群众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,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。
4、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讲实话、办实事,求实效。
5、能否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,遵纪守法,遵守师德规范和社会公德。
6、能否坚持原则,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四、监督制约机制
1、在党员中实行民主评议。
2、严格党的组织纪律、政治纪律、宣传纪律、群众纪律等,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和腐败行为,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。
3、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,确保党员“出口”顺畅。
4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。
5、充分发挥院纪委委员、纪检监察观察员和信息员定期向党委反馈监督机制,强化作风建设。
五、监督保障机制
1、明确党员监督主体地位,提高党员的民主监督意识。
2、营造党内民主的浓厚气氛,疏通党员监督权利实现的渠道,消除党员监督工作的神秘感。
3、把党员监督权利深化到党员生活的各个层面。
监督电话:0351-3922102
邮箱:2yzhk@nuc.edu.cn
六、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机械工程院党委
2017年11月24日
主题词:合格党员监督制度
签批:张清 拟稿:李秀玲 校印:孔文军 份数:20